下附征事六則
五母悲哀(出自《五母子經》)
【原文】昔有沙彌,年七歲,出家得道,自識宿命。因嘆曰,吾之一身,累五母悲惱。為第一世母子時,鄰家亦生,我獨短命,母見鄰子長成,即生悲惱。為第二母子時,我復早夭,母若見人乳兒,即生悲惱。為第三母子時,十歲就亡,母見他兒飲食類吾,即生悲惱。為第四母子時,未娶而死,母見同輩娶婦,即生悲惱。今當第五世,七歲出家,我母憶念,復生悲惱。五母聚會,各說其子,咸增哀苦。吾念生死輪回如此,當勤精進修道。[按]父母一生精血,大半為人子耗盡。而懷胎十月,乳哺三年,以及推燥就濕之苦,則為母者尤甚。自顧不肖形骸,遺累于親者甚多,報答于親者甚少。吾從無量劫來,所飲母乳,多于大海之水。大小便利,污及于親者,多于大海之水。甚至生而不壽,累親哭泣,所出目淚,亦多于大海之水。凡此皆因生死輪回,展轉投胎之故也。縱使世世盡孝,得親歡心,終不若不累其親之為愈矣。孔子謂聽訟猶人,必使無訟。不其然乎。
【譯白】從前有位沙彌,年方七歲,出家修行得道,能知自己前生事。因而感嘆說:“我之一身,累及五位母親悲痛苦惱。為第一母的孩子時,鄰家也生孩子,我獨短命而死,母親見到鄰家孩子長大,即生悲惱。為第二母的孩子時,剛生不久,我即夭亡,母親見到他人喂孩子奶,即生悲惱。為第三母的孩子時,我活到十歲就死了,母親見到他人孩子吃飯時頗像我,即生悲惱。為第四母的孩子時,我未到結婚年齡就死了,母親見到我的同輩娶妻,即生悲惱。今當第五世,我七歲就出家了,母親想念我,又生悲惱。五位母親都還健在,有一天偶然聚會,各自訴說其子,都悲哀痛苦不已。我想到生死輪回如此可怕,自當更加勤奮精進修道。”[按]父母一生的精力血汗,多半為子女耗盡。至于十月懷胎、三年乳哺以及把孩子移到干燥的地方,自己睡在孩子尿濕的位置,如此種種,可見當母親的更是辛苦。我這具不爭氣的形體,給雙親帶來的勞累太多,而對雙親的報答卻很少。我從無量劫以來,所飲過的母親的乳汁,多過大海之水。污及父母身上的大小便,多過大海之水。甚至生下來短命而死,害得雙親哭泣,其所流之眼淚,也多于大海之水。所有這些,都因生死輪回、輾轉投胎之緣故。縱使世世克盡孝道,博得雙親歡心,終究不如不勞累雙親為更好啊!孔子說:“審理爭訟,我也能做到與他人一樣公正。必須使人不發生爭訟才最好啊!”不正是同樣的道理嗎?
摘自安士全書《文昌帝君陰騭文》廣義節錄:五母悲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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